第九百四十八章 审理 (5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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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四十八章 审理 (5 / 5)
        当日便抵达宿州,第四日抵达应天,第五日抵达汴京城!

        相比当年王安石二次复相,从江宁赶到汴京,只用了七天,打吕惠卿一个措手不及那次,速度还快了一半!

        御史台,苏轼七月二十八日被逮捕,八月十八日送进御史台的监狱。二十日,正式提讯。

        老规矩,先报上年龄,世系,籍贯,科举考中的年月,再叙历任的官职和有他推荐为官的人。

        然后就是曾经遭受过的朝廷处分。

        苏轼自为官始,曾有两次记过记录。一次是任凤翔通判时,因与陈希亮不和而未出席秋季官方仪典,被罚红铜八斤。

        另一次是在杭州任内,因小吏挪用公款,他未报呈,也被罚红铜八斤。

        “此外,别无不良记录”。

        在李定的主持之下,苏轼开始只承认,他游杭州附近村庄所作的山村五绝里“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的确是讽刺青苗法的,而“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也是讽刺盐法的。除此之外,其余文字均与时事无关。

        到二十二日,御史台再次提审,问他八月十五日看潮里“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两句的用意,他拖到二十四日,才说是“讽刺朝廷水利之难成”。

        至于戏子由诗违抗“朝廷新兴律”的主旨,直到二十八日才作了交代。

        李定将这次审讯作为重要记录,向赵顼报告案情进展,说苏轼面对弹劾,全都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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