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五章 改革和叛乱 (3 / 5)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五百九十五章 改革和叛乱 (3 / 5)
        朝廷的保甲法,青苗法,经过陕西地区当地士绅们的建言献策,集思广益,做了一些改良尝试,如今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在这种大好局面下,建议中书再接再厉,同意我们将改变陕西经济局面的触角,继续向上延伸——将陕西的丁银,折算到田亩之中,按田亩收取,不在按丁缴纳,以刺激陕西产生更多的人口。

        以陕西丁口最繁荣时期,一百二十万丁为上限,以十年为期,争取增长到此数。

        与之相应的,陕西路赋税到时候也同样会增长到此数,不过不再是来自丁银,而是来自田租,来自其它方面。

        苏油重点提到,各地都有一种极伤天和的做法——“民生子必纳添丁钱,岁额百万,民贫无以输官,故生子皆溺死。”

        凡丁税太重的地区,都存在杀婴之风,这件事情实在与大宋宣传的仁政南辕北辙,既然陕西现在有了实施舍良法的基础,完全可以实施起来。

        舍丁税地,在唐代就有部分官员进行尝试,在如今北宋的苏州,荆湖,也有官员也在摸索摊丁入亩。

        它的前提,是政府必须完全掌握土地丈量统计数据,避免隐田的出现,同时,还要避免过多的免税田亩的出现。

        税制,其实在中国历史上摸索了很久,无论宋,明,清,都出现过很多问题,直到“摊丁入亩”,“官绅一体纳粮”这两条确定后,兼并虽然依旧盛行,但是已经不能影响到封建国家最重要的税收——农税了。

        从此后,国家有钱了,这才是稳定的基础。

        上亿两白银都说赔就能赔,相比之下,几十万贯岁币,连毛都算不上。

        此举在明清施行,阻力非常巨大,因为明代国策是读书人免税,导致大量投效式兼并的发生,大地主完全享受免税带来的大福利,最后国家负担全部落到抗风险能力很小的自耕农身上,最后自耕农比例越来越少,国家破产。

        清代初期也是如此。

        如今的陕西,阻力小得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更多完整内容阅读登陆

《墨缘文学网,https://wap.mywenxue.org》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