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四章 均输法的弊端 (1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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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四章 均输法的弊端 (1 / 4)
        第五百四十四章均输法的弊端

        王安石早就发现了大宋物资上供制度存在的巨大缺陷。

        其一,是诸路上供之物都是定额,丰年不能增多,歉岁不能减少。

        其二,是上供虽然固定,但是消费不固定,消费少的时候会导致粮食陈腐,不得不半价而出,导致巨大浪费;消费多时有导致仓库搬空,不能足用。

        其三是各地加在农人身上的租赋,常常使用支移,折变等办法,粜买的时候,也经常不根据实际情况,或求于不产,或贵买于非时,增加农民负担,给了商人们操纵物价的机会,增加政府开支。

        消除这些弊端的办法,除了徙贵就贱,再有就是用近易远,就是如果有多个产地都丰收,那就到距离近,交通便利的地区购买。

        所以王安石的《均输法》,和桑弘羊的有很大区别,核心是利用市场机制,解决京师物资供应问题。其总的目的是协调供需关系;提高财政收支的效率;扩大政府购买力;撙节购买、运输等开支;减轻农民负担;打击商人“擅轻重敛散之权”操纵市场的兼并行为。即所谓“便转输、省劳费、去重敛、宽农民”。

        与均输法配套的措施还有二:首先需要扩大发运司的职权,拨给发运司专项资金,用于采购,赋予“从便变易蓄买”的权力,并增辟官吏。

        其次,需要建立京师所需与发运司上供的信息沟通体制,以及发运仓储,让发运司预先知晓京师库藏状况,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籴买、税敛、上供。

        听起来非常美好,然而从辩证法的观点来说,凡事有利则有弊。

        据苏油所知,《均输法》,玩着玩着,就被官员们玩反了。

        不管是当今还是后世,不管是两个时代的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均输法的根本目的,压根就不应该是什么用市场机制解决物资供应问题。

        它应该是朝廷的调节措施,根本目的是收纳东南农户手中的余粮!让大家有钱可用,避免谷贱伤农!

        其一,如果农人手里的粮都不够吃,什么均输不均输,都是瞎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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