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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九十八章 新宫 (2 / 5)
国人有一种思想,就是成王败寇,将成功者过度地拔高,失败者过度的贬低。
很多人还不理解暴秦之“暴”何来,其实一眼就能明白。
秦取百越,“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
赘婿在秦代的概念与后世不同,其实就是世袭奴隶。
《云梦秦简释文一·为吏之道》:“自今以来,遐门逆吕,赘婿后父,勿令为户。勿鼠田宇。三世之后,欲士士之,乃署某籍曰故某虑赘婿某,更之乃孙。”
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隶臣”,“隶妾”,“奴产子”之类的奴隶。
还有大量触犯法令由平民转化而成的“城旦”,“刑徒”。
光骊山刑徒就高达七十万,还不包括送往北疆南疆,诏旨永远不得返回的那些,这绝不是一个正常的国家应该有的现象。
当这些力量汇聚成一个“**”的阶级,问题就大了,麻烦就来了。
秦朝,奠定华夏一族大一统的基本格局,开拓出后世华夏一族的基本版图和地理生存空间,拱华夏一族消化到大宋今日都还有余,仅仅这一点,就已经可以称之为伟大。
但是却没有必要无限拔高,甚至涂脂抹粉企图篡改历史真相。
其实就一个“书同文,车同轨”,也不是始皇所创。
《周礼·考工记》里边的规定得非常详细,有如“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
又有如“瓬人为簋,实一觳,崇尺,厚半寸,唇寸。豆实三而成觳,崇尺。凡陶瓬之事,髻垦薜暴不入市。器中膊,豆中县,膊崇四尺,方四寸。”
大到一个城池,小到一个陶罐,都有标准尺寸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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