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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矮子和瘦子 第四节 (2 / 3)
所谓战歌一族其实就是牛族,而刚鬣一族,其实就是猪族。
老丕平和他的孙子一样,同样身材矮小,在牛高马大的牛族之中,自然属于另类,很是被瞧不起。
而格罗姆这个瘦削的家伙,在普遍身材肥大的猪族之中,同样是个另类,也饱受白眼。
当两个另类相遇在一起的时候,虽然属于不同的族群,但因为几乎相同的遭遇,很快就无话不谈,成了好朋友。
“瘦子,告诉你,我可是有雄心壮志的。”
一个牛族的矮子站在一座山上,看着下面星罗棋布的各个部落,指点江山。
“我们暴风一族族群众多,但是却是一盘散沙。无论是北方的钢铁之国还是战兽之国都把我们当成野草、当成牲口,随意践踏、随意宰割!”
“我们暴风一族的王族,虎族,纯粹就是一群废物!他们只知道喝酒吃肉,只知道欺压本族的部落,从来不知道想办法让我们的族群强大起来!”
“矮子,照你这么说,咱们暴风一族中应该当国王的是你们牛族喽?”瘦子格罗姆不无揶揄的说。
“那是当然!你看着吧,我一定会当上牛族的族长!一定会让牛族兴旺发达!如果让我当了国王,我一定会让暴风一族强大起来,再也不受北方钢铁之国和战兽之国的欺负!”
矮子丕平豪情万丈。
瘦子大笑,不过笑过之后,也很认真的告诉矮子,自己也有一个梦想。
“我要成为一个像蛮兽世界历史上巫妖王那样强大的传奇高手!”
瘦子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手中拿着一根木棍,举火烧天。
在蛮兽世界的历史上,巫妖王是一个绝对传奇的存在。传说巫妖王当年一个人对战数十名称号领主而丝毫不落下风。至于巫妖王之冠,那更是一件传说中几乎可以媲美神器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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