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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三章 双刃之剑 (4 / 5)
控辩双方和法官离场,学生们围绕了司徒岩。司徒岩道:“这就是法庭情绪管理,情绪管理不是让你们面无表情。相反,情绪管理是表演学。”
学生问:“教授,曹律师的说辞有问题吗?”
“问题应该有,不过我暂时也被唬住,考虑不到问题在哪。”司徒岩整理了一会道:“曹云的辩护策略很成功,他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李宝的遗书还存在另外的可能,并且提供了一些旁证支持。但是他举的旁证互相之间没有关联,无法加深其举证内容。控方旁证则可能形成证据链。”
司徒岩一拍掌:“我知道问题了,他将遗书等归类为一个结论,而不去理会细节。他的结论是:陆一航教唆李宝作伪证是检方的臆想,实际上第一庭你们都来了,不是臆想,是非常合理的怀疑。曹云必须掩盖掉这个细节,于是他开始表演。但是不能否认曹云说的很有道理。九尾第一庭占优势是因为李宝死了,陆一航无法辩解。曹云第二庭占优势也是因为李宝死了,九尾无法辩解。两者条件很接近,既然有这个可能,自然有那个可能。一会结案陈词会更精彩。九尾始终还不是曹云对手,开庭气先乱,就已经输了两分。”
……
结案陈词九尾仍旧围绕遗书做文章,强烈强调其中的矛盾点,她只差没说形成盖然性证据。最后九尾重点说明,陆一航承认让李宝不要乱说话。这张牌她必须用上。
曹云结案陈词又出乎意料,他没有就刚才震慑到大家的证词进行延续,因为曹云知道现在怎么说也已经达不到刚才的效果。
九尾结案陈词已经结束,她没有任何防御和攻敌的手段。熟悉战场的九尾对曹云结案陈词判断错误,导致其没有固守阵地。曹云一反常态,杀入九尾的阵地。也就是李宝的遗书。
曹云:“遗书我也要谈,遗书存在一个最大的漏洞。在遗书中李宝说明了很多细节,比如抓赵晓小腿导致其摔下台阶,比如说自己内心的煎熬等等,非常详细,也说明李宝有充足和充裕的时间来构思和写遗书。同时在描写陆一航的时候也有很大的篇幅,也很详细,表达了对陆一航的厌恶,憎恨之心。但是遗书从头到尾都没有写陆一航教唆其做伪证。一份这么详细的遗书,这么在乎细节的遗书,李宝那么憎恨陆一航的情况下,就是没有写上陆一航教唆李宝做伪证这一句话。为什么不写,憎恨陆一航的原因是他憎恨自己,对憎恨的转嫁。他写不出陆一航的劣迹,只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表达自己对陆一航的讨厌。这也恰恰说明陆一航没有教唆李宝做伪证。请法官大人明察,我说完了。”
遗书可以是你的武器,也可以是我的武器。
最终宣判:陆一航教唆伪证罪名不成立,当庭无罪释放。
案子结束,法官走了,被告被带走了,听审也走了。
曹云撑了下巴笑呵呵的看着对面的九尾,九尾一手撑头,一手拿笔在纸上漫无目的的画着,情绪很颓废,很挫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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