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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当狼还是当狗 (1 / 3)
留在西伯利亚当一头孤狼,还是跟在陈莫西身边,当一条哈巴狗,这对金毛而言,并非是一个难选的问题。
这家伙听完陈莫西的话之后,立刻就开口说道:“老大,我愿意和你一起走,你去哪儿我去哪儿,你跳我就跳。”
金毛的话,让陈莫西听得有些恶心,他白了这家伙一眼,然后随手丢给金毛一把手枪,算是给小弟配装备了。
迁徙的队伍继续出发,小城镇找到的车辆,不够所有人坐的,只能勉强拉上货物,人和货车在一起,缓缓的向东边前进。
有三四十辆小汽车,各种型号各种年代的都有,陈莫西让几方势力简单的分配一下,首先照顾那些身子弱的人。
穆霍莫尔诺耶,**城市的名字,都是那么绕口,一路前行了两天,队伍终于又到达了一座小城市。
根据金毛的说法,这座小城镇,大概也就2000多人口,平时也就有些皮毛交易,除了不缺伏特加,其他的都缺,陈莫西在这里不会有什么收益。
不过虽然金毛这么说,哥好不容易到了一座城市,总得带着人进去搜索一番,最起码找间屋子找张床,晚上睡个好觉。
如同金毛所说的一样,整座小城镇搜索下来,总共找了12辆车,这点儿车根本解决不了行进缓慢的问题。
陈莫西看着一辆辆老掉牙的破车,耸肩无奈的说道:“聊胜于无,相信多少几个地方,我们就能把车找齐,没办法,西伯利亚这个不毛之地就是如此,有困难大家只能克服。
今天晚上,就在这座城镇休息,这里没有交通工具,床总是有的,大家不用再埋石头造暖窝了。”
陈莫西安抚了一下情绪不高的众人,然后就让大家各自去安排自己的事情,他也回去休息。
穆西安已经醒了过来,黑人大妈的菌丝,救了他一命,而进入他体内的菌丝,陈莫西用意念力查看了一番,发现这些菌丝没有活性,似乎是死物,与残留在黑人大妈体内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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