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矿监之税】 (2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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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矿监之税】 (2 / 4)
        反而还惹得明神宗严治诸臣的圣旨频烦下达,举朝无不震惊,史称「军政之狱」。

        11月10日,被留在四川承宣布政使司重庆府的明播州宣慰使司都事:杨可栋,突然病死在明军监视中。

        消息很快就传开来,杨应龙得知自己二子死去的消息,就怀疑是大明官员毒害的?他当即拒绝缴赎金,实际上朝廷东部战线未稳定不可能在挑起争端,为此又激起了朝廷的猜忌。

        但沉浸在丧子之痛中的杨应龙,却未必会这样认为。

        他要求地方官归还次子:杨可栋,的遗体,而官方以尚未完成勘报为由拒绝,并敦促播州宣慰使司继续缴纳赎罪金。

        这使得杨应龙大怒,直接丢下一句“假如吾的儿子复活,银子就能送来。”

        随后就率部驱使一千多名僧侣,举行招魂仪式,驰返播州宣慰使司,他认为这样可以把次子的灵魂带回故乡。

        明万历二十四年公元1596年6月24日,明府军前卫副千户:仲春,疏请开银矿,以助重建坤宁宫、乾清宫,两大殿费用。

        明神宗得知后马上降旨,命户部和北镇抚司锦衣卫队各派一人同明府军前卫副千户一起开采,其中明户科给事中:程绍、明工科给事中:杨应文,各上疏谏阻,可明神宗根本不听。

        于是明户科给事中上奏说道“自嘉靖二十七年七月命采矿,至嘉靖三十六年十二月的尽十年间,先后委官四十余人,派防兵一千一百八十人,俸粮、器械、铅、炭,所费计银三万余两,而开矿所得只有银二万八千五百余两,得不偿失!”

        然而自从明府军前卫副千户奏开矿之疏行起,献矿洞者踵至。

        7月初2日,明北镇抚司锦衣卫百户:陆松、明鸿胪寺主簿厅主簿:许龙、明顺天府儒学教授:冯时行、明顺天府经历使:赵凤华,等官员各言开矿助大工,还有明詹事府录事:曾长庆,请在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平阳府解州夏县开矿。

        明神宗不但皆予允准,而且于同日正式命户部赴北直隶京畿境内的真定府、保定府、蓟州镇、永平府,一带巡查开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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