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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卷 关于针对兰教的误解(下) (1 / 2)
5:马注把儒家的“明明德”的说法,与兰教的“伊玛尼”说衔接起来,认为“明明德”就是“培养伊玛尼”。
儒家把“明明德”作为道德修养的一种途径。《大学》开篇就提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这就是所谓“三纲领”,也就是“内圣外王”之人所应追求的目标。
马注把儒家的“明明德”的说法接过来,稍加改造,与兰教的“伊玛尼”说衔接起来,认为“明明德”就是“培养伊玛尼”。他明确指出:“儒经谓‘在明明德’四字,上明字是功夫,下明字是本有。譬若钻木取火,火具木中。磨镜求光,光生镜内,钻磨是功夫,火光乃本有,不钻不磨则不可得矣。此论言是木皆可取火,是铁皆可求光……若夫伊玛尼之在人,若火之在火石,接以煤铁,则本体之火自燃”。
为了使“伊玛尼之真光自露”,就必须认识主和学习真经,“盖真经乃眼前之光,伊玛尼乃心间之光,外光入则内光自显,所以寻学在一切男女是主命”,“明德之本,莫先于认主”,“先天无se相,证于主之本然。后天有形神,证于主之妙用。此清之至理也。至理不察,则德无能明。德无能明,则身不能修。身不能修,则家不能齐。家不能齐,则国不能治。国不能治,则天下不能平”。三:“以儒诠经”活动对兰教本土化的贡献。
明末清初中国维尔学者从事的“以儒诠经”活动对兰教的本土化作出了突出贡献。
1:“以儒诠经”活动,得到了中国主流文化界在一定程度上的认可和赞赏,不少人以极其兴奋的心情,欢迎这一跨文化交流举措的进展,从而推进了兰教的本土化进程。
乾隆后期,咸,同年间的几次“回变”,在官僚和儒士们的心目中投下了yi
影。对于中国兰教,他们大都有一种先入为主的成见。
“以儒诠经”活动及其对兰文化的传播,改变了或者部分改变了清代知识界对兰教的认识。儒士何汉敬在《正教真诠·叙》中说:“独清一教,其说本于天,而理宗于一,与吾儒大相表里”,“其教兰教亦不废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之序,而洁己好施,更广吾儒所不足……吾今服其教矣。”
内阁学士兼吏部侍郎徐元正在《天方xi
g理·序》中说:“天方圣人创之于前,群贤宿学传之于后,白门刘于汉译以授中国,中国将于是书复见尧舜禹汤文武周孔之道,则是书之作也,虽以阐发天方,实以光大吾儒。”以上序文写于清代前期。
在清代后期,例如为马复初著作作序的云贵总督潘锋,为《清释疑补辑》作序的候补知县冷春晨等人,都从不同角度对兰教进行了善意的理解和客观的评价。而刘智的《天方典礼》,《天方xi
g理》,《天方至圣实录》三部著作,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进呈,其中《天方典礼》曾收入《四库全书总目》子部杂家类存目。刘智的著作在汉族士大夫中引起了更大的反响,甚至受到一些儒者的青睐。
如杨斐在《天方典礼》。一书问世时就称赞说:“数十百年来未明之礼,于斯较著。上可报我皇上抚绥之恩,下可以为人心检束之范。刘子之功,于是大矣”。“中华好事者,见天方语言,文字茫然捍格,疑其礼有惊世骇俗,诡异而不近情者”,但读了此书以后,便“化诡异之疑,与经典相为持盾,同归彬雅”。
当代新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燕京学社主任杜维明先生也对刘智等人所进行的兰文明与中华文明对话努力,给予了积极评价。他说:“当时刘智等这些人物已经能够通过他们的诠释实践,用古代汉语并通过对宋明儒学的理解,把兰教的经义陈述出来。
而且刘智对宋明儒学的理解是,所有宋明儒学,从周敦颐,张载,二程到朱熹所讲的都是对的,都是可以接受的,也都是作为一个中国兰教徒的传统,但是它还有一见未达,还有一个层面没有发展出来,那就是‘真一’。有了‘数一’,有了‘体一’,但没有‘真一’这个层面”。他还强调,“17世纪如此丰富的对话和丰富的资源”对当代的文明对话具有借鉴意义,“作为一个儒家学者,我觉得王岱舆对儒家不仅没有曲解,还有很多独到的洞见”。
他还把刘智等维尔学者和jidu教传教士利玛窦对儒学的态度进行了比较,然后得出如下结论:“事实上利玛窦的策略是要彻底解构宋明儒学的基本信念即我所理解的宋明儒学的基本信念是纯有的连续,从草木瓦石到人和神灵都是一气贯穿的,利玛窦要把这个结构彻底打破,使得儒家学者回到先秦,回到‘天’,回到上帝,因为只有回到先秦才能把jidu教所认为的超越而外在的上帝这个概念带进儒家的论说。如果从这个角度看,利玛窦的宰制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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