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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媚肉香 (2 / 5)
        史载北宋靖康元年金兵南侵,战乱四起,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于是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乾,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干。他们把这人肉干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比羊肉还要好吃。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

        元朝末年,天下动乱,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人为食。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他们把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因为女人的身子柔软,这种人肉又被取名叫做:“媚肉香”,其惨烈处不足为外人道,着实骇人听闻。

        我从来都没有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昨天还和我一起的老马,现在不但尸骨分裂,还要被人腌起来当作粮食贮存。我不再惊怕,也不再悲伤,脑中一片空白,鼻中闻到的尽是甜腥的气息,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情绪,只是泪流不止。

        老马的手机在电量耗尽之后被他扔了,现在钱包也不知道丢到了哪里,烟早抽完了。他的衣服被剥了下来,晾晒在院内的竹竿上。斜眼望去,外面阳光灿烂,衣物在随风飘动,这屋里,像是一处人间地狱。

        我不知道怎么办?我左脚扭伤,腹内空空,刚才喝了几口清水,这会儿呕了两次,也全都吐了出来。带老马走吗?我没这能力,事实上连我自己能不能逃脱还是个问题。我能接受老马的死,可我真的实在无法接受老马死了还要被别人当粮食一样一点点吃掉。

        一筹莫展。我一筹莫展。

        如果可以,我真的愿意杀了那两个畜牲。一直以来我都是极其痛恨使用武力的人,当然,那是因为每次动武,我都会被人抽的满地找牙。可是现在,我只恨我自己没有能力。

        我要离开了。我只能离开。

        我怔怔的盯着老马苍白的脸,沉声道:“我走了,老马!我不知道现在什么情况,我不知道自己处于何种境地,我也不知道在哪里,更不知道这个世界怎么了……”我停了停,接道:“如果以后,如果我还有以后,如果我还有机会,请你保佑这两个人,一定要让他们健健康康的平安活着等我。等我回来!我会回来!”

        眼泪还在不由自主的掉,我心中已经慢慢平静。老马死的很惨烈,只是我要收起我廉价的同情心和卑贱的柔软,至少,在我有能力之前,我要保护好我自己。

        转身便要出门,恍惚间又看到一双眼睛。既黑且亮的眼睛。

        房间有个隔断,竹木隔断,雕饰着极为简单的花纹。隔断另一边摆着两张大床,一南一北。北面床边锁着一个瘦瘦小小的孩子,十一二岁模样,头发凌乱,脸蛋非常肮脏,除了一双大大的眼睛,根本就看不出什么模样,也不知是男孩还是女孩。铁链尽头是没入墙壁里的,另一端在他的右手腕上。铁链并不长,这小孩紧紧缩着身子,见我凝神看他,当即低下了头。只是低头的那一瞬,我看到他眼睛里写满了惊恐。

        我记起昨日那中年人的话语,原来这小孩子就是他们养起来的“肥羊,”我和老马,也是他们的食粮,只是我侥幸逃过一劫。

        不敢再耽搁了,我决定救出这个孩子。试着拉了一下铁链,很坚固,扯不动。套在小孩右手腕的铁链,是一个铁环相连接的。铁环有开口,用物使力可以使它缩小,撬动就能使其增大。

        “怕疼吗?”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的柔和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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