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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山寨大王 (1 / 2)
离帝都越远,越靠近北方行省地界越是荒凉,人烟越来越少。有时候走个十几天也看不见一点人烟,这些地方多是强盗山贼的天然庇护所。
格林可不敢打包票说艾格玛琳这么发达强悍的国家居然还有强盗山贼出没,这里又不是种花家,连个强盗屁都蹦不出来。相反,在艾格玛琳强盗山贼还是一份热门工作,没点本事还干不了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曾经格林也想过混不下去就干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并因此得到伊修和维克多的支持。
前者是因为这样来钱快,曾经的伊修就是一个财迷,格林喜欢小钱钱的坏习惯就是跟他学的,后者则是因为骑士看多了,每每看到骑士中贵族子弟假装强盗山贼扮猪吃虎与女主卿卿我我就欲罢不能,在一个强盗和山贼是高危职业可以经常和人打架。
作为一名充满热血的青年战士,战斗才是最后的归属,不过在格林看来他身上所谓的热血不过是逗比的自我肯定。没见过这么二百五的,居然真的相信骑士精神,甚至将他作为自己人生的信条。
格林揉了揉发酸的眼睛,那个一直信奉骑士精神的老好人,正义心爆棚的家伙先离开这个世界了。反而是我们两个最卑鄙猥琐的家伙活了下来。格林现在还清晰的记得那个家伙被魔兽踩在脚下时笑的多开心,因为他的两个兄弟逃脱了魔兽的攻击。
呵呵,如果说当个好人活不长的话,那么格林希望自己是最坏的那个。那次之后,从圣地神圣教廷总部出来的伊修突然收心回到圣地开始认真修行神圣魔法。他还有一个兄弟,他不想再失去这唯一一个还活着的兄弟,他不想在下一次再次经历那种无力地绝望。
而格林选择亡灵魔法和黑暗魔法,本来就如同孤魂野鬼的他也不想在失去心灵唯一的羁绊,所以他喜欢亡灵魔法,那样可以为自己兄弟争取一点逃命的机会。一点就好,维克多就是因为差一点就可以活下来的。
耶鲁和血色玫瑰骑士见他心情不好,所有人为了不打扰格林,都识趣闭上嘴巴,就连马匹都不敢大声的打响鼻。当队伍进入北方行省得边界,本来稍显宽阔的青石板路两旁的杂草树木越来越多。
日头渐渐西落,一群远归的倦鸟盘旋与树林上空叽叽喳喳聊天。血色玫瑰骑士谨慎注意四周,右手微不可察的搭上玫瑰刺剑剑柄。格林抽出一根香烟,耶鲁机灵的划出一根火柴点燃香烟。格林深吸一口指点耶鲁道:“你看天上的鸟,鸟类一般都会在较远的地方觅食,太阳快落山时才回巢休息。然而你看现在他们在自己巢穴上方不断盘旋,那就证明有让他们害怕的东西在。”
“一般而言鸟类的天敌不会让这么多各种鸟类飞上天,所以这只能证明树下或者树上有人存在,只有人才会让鸟类感到恐惧集体飞上天空避险。你看林子上面那么多的鸟,看起来躲在林子里的人还不少。”
耶鲁似懂非懂,格林微微一笑,解释道:“说白了就是林子里有一群山贼什么的,你看看雷克顿就知道了。”
耶鲁转头一看,果然见血色玫瑰骑士中的黄金骑士之一的雷克顿及其他骑士已经握紧刺剑准备攻击。夜路见此一惊,立马就想要把剑,身为格林的侍卫他也拥有一柄玫瑰刺剑。格林按住他搭在剑柄的手。
你现在脸斗气都不会,瞎逞什么能,这些雷克顿他们都不用出手,林子里的气息没有强过白银级的,不用担心,多像雷克顿学习一些战斗知识和经验,那个才是正经。
果然,格林话音刚落,一只羽箭从林中射出坎坎落在格林马前。一大群穿的杂七杂八衣服的山贼蜂拥而出,人数还不少林林总总有个百十号人。
为首一个只套了件板甲的牛头人握着一柄双刃巨斧走出来瓮声瓮气道:“我是这里的大王,你可以叫我酋长,我的山寨在这里立好久了。正所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否则我就要你们见识一下我手里斧子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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