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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两年 (1 / 2)
亚特蒂斯的夏天并不会觉得热,相反,或许是因为环境没有被破坏,白天穿一件单衣睡个午觉之后神清气爽,晚上甚至还要盖张小薄毯。毕竟人就是人,不像其他修仙世界动不动寒暑不侵的。
这里的人体质发达,尤其是玩斗气的,耐热耐寒,但不代表就不会被火烫死,不会冷死。人不是魔兽,魔兽由于各自的特性,拥有厚实的皮毛或鳞甲。不畏严寒酷暑。
睡午觉是很舒服的事,比如今天就很好,大中午的图书馆也没人,搬一把舒服的躺椅安在大树荫底下,垫一个绣了两只鸭子的枕头就可以开始愉悦的享受了。既节俭又舒服的享受,和乐而不为呢?
枕头是艾露莎做的。用的是一大块精灵织的细绒布,听说是用精灵神树的叶子捣鼓出来的,很珍贵,可以防弓箭。自从给她讲了鸳鸯的故事,这个姑娘就完了,一天到晚躲在屋子里绣鸳鸯,结果鸳鸯没绣好,鸭子倒是多了两只。
为这事还被格林嘲笑了,结果艾露莎红着眼把枕头一把扔在格林脑门,转身就走,可能是气不过去,又回来把格林按在墙上对着他的嘴巴狠狠亲了一口,力气很大,把格林的嘴唇都咬破了。格木一脸无聊的躺在旁边看着这一对不要脸的秀恩爱。。格木表示,为什么自己不是吃狗粮的,要不然今天管饱。哎!美味的狗粮啊!
舔了舔舌头,看着艾露莎捂着熟透了的脸蛋一路小跑回教堂,格林看起来就像脑门被驴子踹了两脚。现在还是懵的,丝毫没感觉到教堂门口值班守卫骑士眼中的杀气,女神就这样被这头猪拱了?老子不服,尼玛格林不就是比咱帅了一点点,身材高了一点点,体型瘦了一点点嘛!咱威猛有肌肉看起来都有安全感,怎么就便宜了格林这瘪犊子呢!
不行晚饭要敲他一顿,必须上大酒店,挑贵的点。。心疼死这个守财奴。
如今,距离和艾露莎相遇已经两年了。没想到莫名其妙两人就对上眼了,爱情有时就是这么令人感叹,有的人只需要一眼就是一辈子,有的人天天腻在一起结果最终人消曲散。
太阳高高挂起,有着树荫的庇护,格林睡的香甜,格木也长大了,它盘着身体躺在格林脚边位置,作为魔兽,警觉这种最基本的本能是没有那么容易丢掉的。马路上来往的马车经常把它吵醒,所以格木睡的断断续续的。
艾露莎的到来缓解了格木的警觉,它知道艾露莎是可以绝对信赖的人,就和自己老大一样。
艾露莎最喜欢看格林睡觉,没到这时,她总是安静的坐在一边,双手托腮,眼中除了格林之外再无别物。
格林闻到艾露莎身上独有的味道就知道她来了。
于是道:“来了就帮我按按肩,最近手不太好使唤。”
“嗯!”
两年的时间使两人的感情越来越紧密,虽然还没有突破最后的屏障,但是这也是出于格林的考虑。
说实话,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那怕在现代社会还是对那一层膜斤斤计较,当然我不是说因为这样女性就可以毫无羞耻的内啥。但是这一层膜却让多少男性在意?就觉得没了它的女性就是不好的,是破鞋。而自己和再多的女性上床也感觉没什么,是应该的。
说到底还是男人的劣根性,期望自己的到最好的,而自动忽视掉自己的猥琐。格林是喜欢艾露莎,但是感情这种东西在时间的打熬中是脆弱的。万一呢?两人没有走到最后,而又和艾露莎睡了,在这个还属于封建社会的世界,她再嫁的话是真的会被嫌弃被欺负的。
格林想的有点远,还一个原因就是他真的是个屌丝,胡思乱想就是他的缺点。
两年的时间还是挺长的。格林也由黄金五级晋级为铂金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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