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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珠联璧合 失之东隅收桑榆 (1 / 13)
张傲天已在家中将息数日,身体早已无恙,只是心中极其不快而已。闲暇无事,闷在屋里看书,不过四书五经,诸子百家之类的理论,他通常是不看的,要看也只看兵家的书而已。张傲天最喜欢看的是史书,末了总少不了长篇大论。为此,张炯很不高兴。
只听他又在屋内牢骚,“刺客列传内,为何竟无要离的存在?是太史公的一时疏漏还是他对要离有看法?抑或是在传抄的时候传丢了?而荆轲是一个最不成功的刺客,为什么反而写了那么多?难道是失败者需要同情?唉——那为什么没有人来同情我?”他倒了一大杯茶水,一口喝干。
他喝完茶水,将杯子放下,叹道:“唉——也是,要离也太不义气了,庆忌对他,可谓推心置腹,他还是杀了庆忌,而公子光连他的家人都没照顾好,害得他最后只剩下孤身一人,背负着良心与遗憾这双重的负担。看来,无论如何,要离是绝对做不得的,这叫什么刺客?不对,这么大的牺牲,这么大的付出,为的又是什么?这正说明他是一个真正的刺客啊!”
他站起身来,干脆抄起茶壶,对着壶嘴喝了一口,叹道:“说起刺客,谁又能比得上曹沫?最潇洒的人就是曹沫了!他虽然战场上三战皆北,可会盟之际挟持桓公,使之尽返鲁之失地,然后弃匕归座,谈笑自若,又是何等气度!嗯,曹沫最好。”
这时只听一个清亮中略带风情的声音道:“既然曹沫最好,那我今天就做曹沫,倒似乎也比专诸聂政要强上些个。”推门而入。
张傲天一怔,然后揉了揉眼,动作十分夸张,叫道:“我的天啊,我没有看错吧,竟是雪小姐芳驾光临?哇哈,蓬荜生辉,荣幸之至啊,怎么不使人传个话?”
雪晴岚轻轻关上门,微微一笑,“你就把我当成曹沫好了。”
张傲天苦笑道:“曹沫乃是一个败军之将,才出此下策,而雪小姐却是常胜之兵,况且在下又没抢你家的地,也没杀你的子民,何需如此?”
雪晴岚冷冷道:“天下事,天下人都管得!你这个花花大少,欺压百姓,鱼肉乡里,本该为民除害,可是念在两家世交,饶你狗命,下不为例!望你能够改过自新,别在为害苍生了。”
张傲天苦笑道:“小兰啊,你不是还要我娶你的那个陪嫁丫头吧?”
雪晴岚叹了口气,“你真的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就凭你干的那些缺德事,把鹦鹉嫁给你我都不干!”
张傲天挠了挠头,道:“不会吧——我又干了什么缺德事了?还有,我要是欺压百姓,鱼肉乡里,还用得着你,我爹早把我打死啦!”
雪晴岚道:“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这也正是你这个花花大少的高明之处,但我今天见到了几个苦主,这才弄清你的真实面目!”
“苦主?”张傲天只能苦笑,“还有苦主了?那你倒是说来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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