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2章 欲攻先苟 (4 / 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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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2章 欲攻先苟 (4 / 7)
        找他就是因为这货特别能活,比还想多活五百年的康鸡大帝还能苟活,苟到了九十七岁才蹬腿,绝对可以收做自己长期的狗腿子。

        这么一算的话,黄廷至少还有五十年的军旅生涯时间,平摊到前期的投资成本里,自然是超划算了,某太子从来就不做赔本的买卖。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让他这个“苟活典范”带队西征,估计可以从西太平洋一直打到波罗的海……

        刘国轩才十岁,掰弯这子还来得及,不然这货见势不妙,就得直接投靠辫子了。

        论龟缩,这货还是很有一套的,在澎湖岛上的炮群给施琅的舰队造成了不的麻烦。

        万礼与甘辉能钢正面,黄廷与刘国轩特别能苟,绝对符合某太子“能钢又能苟”的战略战术。

        目前,辫子处于攻势状态,大明野战怼不过人家,那就只能被动防守,防守就是要苟好,不能损失太多兵力,而且“苟”就是为了积蓄发动反攻的力量。

        具体反攻时间得看祖大寿能在锦州苟多久,这货要是能稳苟三年,那再好不过了。能苟两年也凑合,但不能少于这个时间,不然某太子没时间整顿兵马。

        进一步,即便能给锦州解围,也会打得两败俱伤,短时间内仍旧改变不了双方的攻守态势,大明还得继续苟,尤其是要保住能够野战的兵团,不给皇太鸡可乘之机。

        只有保住反击的力量,才有翻盘的可能,否则连苟的可能都会丧失掉,沦为任辫子宰割的鱼肉了。

        虽然这战术名字不好听,但只要适合眼下的大明王师就足够了,野战打不过,就必须这么苟活下去,不然出门就是给辫子主动送餐了!

        王师先苟三年?

        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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