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法统 (2 / 3)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二十七章 法统 (2 / 3)
        “此皆不可。”熊荆道。“借贷你情我愿,如无恶习,以楚国当下之税负,何需借贷?既已借贷,哪怕子钱十倍,卖儿鬻女、倾家荡产,也应归还。”

        “大王此言差矣。民若破家,国又何存?”孔谦不言仁义,只说功利。“又或民附于豪强……”

        “太傅缪矣。”熊荆摇头。“敖制之政,就是要迫庶民依附于封臣豪强,便如锻钜,需重锤使其紧密,唯紧密方能成材。不依附于封臣豪强,又染有恶习、不能自持,于国何用?”

        “哎!”孔谦长叹一声。他懂熊荆治国的逻辑先是杀尽官吏(实际官没有杀,只杀了吏),从而让整个国家变成洪水泛滥、猛兽横行之地,民众得不到丝毫的安全感,不得不依附于封臣和诸氏,再以封臣诸氏为骨干,重铸整个国家。

        这个国家没有平等,只有等级,不讲仁德,只倡勇信。要摆脱庶民的身份只能靠上阵拼杀,然而成为誉士的人越来越少,因为封闾有限。

        这也是熊荆拜他为太傅、请他为誉士讲授礼的原因。儒家讲究和而不同,墨家则提倡天下大同。和,是指各等级相和;同,是指各等级平等,楚国抑制墨家,提倡儒家的原因不言自明。

        “我闻大王曾言‘勿全生,毋宁死’,而今庶民附于封臣诸氏,此迫生也。”叹后孔谦说道。他是真的感叹,并非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太傅谬也。”熊荆也叹了一句。“庶民为甲士者,可推选信任之人立于外朝,此上下数千年之未有也。太傅当知昔之外朝国人,并非庶民。”

        “然楚之庶民处处制于封臣,动则得辄,并无自由可言。”自由是熊荆新造的新词,但因为语义上的关系,很多人对它很容易产生理解上的偏差。

        “太傅以为何为自由?”熊荆不得不追问。“为所欲为才是自有?无拘无束才是自由?不婚不育才是自由?爱男子胜过爱女子才是自由?皆否也。自由是凡为甲士皆可参与国政之自由、是不得侵犯私臣之自由、是不经许可不得被他人虚借之自由。

        自由非指一人之自由,自由乃指一人合于众人、参与众事之自由。

        一人可以有为所欲为之自由、可以有爱男子胜过爱女子之自由;而依附封臣诸氏之庶民,虽无一人之自有,却有于众人中参与众事之自由。若一人有参与众事之自由,又想为所欲为,欲求一人之自由,众人或将弃之、或可诛之。昔年诛少正卯,便如是也。”

        自拜太傅以来,熊荆对孔谦素来尊重,但今日听孔谦混淆自由的本意,他不得不反问纠正。这番话说完,他忽然意识自己此举不尊师,当即拜而谢罪。

        孔谦倒未曾生气,因为他适才也激动了。孔子的儒学以礼为本,其后的孟子以仁为本,再之后的荀子以君为本。社会不断演进,时代不断更迭,哪怕是孔子的后裔,也会情不自禁脱离礼本主义而掉入孟子仁本(民本)主义的巢臼,而这正是当年孔子所不曾提倡的。在孔子的思想里,君、民都无足轻重,不恪守礼仪,国将不国。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更多完整内容阅读登陆

《墨缘文学网,https://wap.mywenxue.org》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