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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英雄时代 (3 / 3)
想到楚人的过去,想到可怜的共王,熊荆勉强回过神来,不自觉地发出一声长叹——一棵大树被砍断,锯开之后建成了房子,几百年后拆了房子再次将其种下,还能重新成活吗?
“大王欲并百越?”熊荆出神之时,孔谦与蒙正禽对视一眼,两人都有些激动。百越才是真正的蛮夷,若能教化百越,那可是旷世之功。
“为何说是并?”熊荆不悦道,“楚国已是氏族,百越亦为氏族部落,既然如此,为何不能联合?既然联合,百越当行楚制,野蛮未曾教化的百越勇士亦当知礼懂礼。与誉士同,并非教导他们如何忠君,而要教导他们如何律己。”
“孔卿,此可行否?”顿了一会,让孔谦领会自己的意思,熊荆才问。
“可行,可行也。”孔谦连连答道。“然,百越之地,瘴气横行……”
“他们自会派甲士入郢都受教。”熊荆打断道。百越的瘴气秋冬之时便会散去,可这是百越的秘密,他不能相告他人。
“臣闻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孔谦又拿捏起来,他这是想要个官。
“卿之官职,将由朝议而定,不佞会催促令尹的,不会掉你孔氏一族的身份。”熊荆不以为意。孔谦离去后,他这才看向犹抱着那本《鸡次之典》的蒙正禽,道“国家变制,法也要变。人与人之法因氏族而异,其罪由氏族公议,不再由左尹府判定。左尹府可指导建议,若氏族不从,无权干涉。”
“敢问大王,如无律法,其罪如何公议?”蒙正禽茫然。
“众人曰其有罪即有罪,众人曰其无罪便是无罪。”熊荆道“法不成文,因俗循例而制。”
“然民之恶俗……”蒙正禽辩驳道,这让熊荆搞不懂他是要抬杠还是在辩论。
“民之恶俗当与民悉心商议,而非仅仅颁布法令,以法治罪。”熊荆觉得与他说这些恐怕是对牛弹琴,他脑子里装的恐怕全是成文法。“你回府去吧,回去看看武王之前我楚国何以为法、如何定罪,看完了再来见不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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