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变法 (2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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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变法 (2 / 4)
        “由陈敖之事可见,大王以誉士代我之心昭然若揭。县公切不可再信大王之保证,全国各县应在郢都启外朝之时,废朝国人之政……”正寝不远的县尹府,县丞陈壁如此说道,陈兼一直闭着眼睛,如若罔闻。

        “誉士之制亦当废除。”跪坐于陈壁对面的是县司马陈不可。“什么誉士?全是大王的死士,若每党、每族、甚至每闾都有了誉士,还要我县司马、县吏何用?”

        “重文教、崇鬼神之政亦不当行。”彭宗亦道,他算是陈兼的门客,事事都为陈兼考虑。“县公要知,大王之政非新政,而是变法。”

        “变法?!”变法两个字让陈兼睁开了眼睛,他的语调不像常日里那般谦卑,酒糟鼻通红通红。“那未龀小儿居然要变法,我怎未看出来啊?”

        “正是变法!”彭宗很认真的道。“朝国人、启外朝,所谓一党一国人,实则是反间之计。试问县公,若无朝国人之政,县民听谁人的?有了朝国人之政,县民又听谁人的?县公只看到各县邑派去郢都外朝的国人可制约王权,却不知本县外朝之国人也制约了县权……”

        人总是喜欢看对自己有利的一面,潜意识里忽略对自己不利的一面。彭宗一说,陈兼便醒悟了。也有人没有醒悟的,陈不可道“可那些国人皆听命于县公啊?”

        “此时自然是听命,若等他们坐稳了位置,知朝国人之政与县公无涉,岂会再听命于县公?弗听也。”彭宗道,他也是从陈敖之事才看清了大王的意图。

        “誉士,乃大王置于县邑之死士,彼等非杀人不死,而是县邑无权处死;国人,乃大王置于县邑之臣僕,彼等非听命于县公,乃听命于大王;文教,虽未见其行,然以誉士、国人二制度之,亦使县民受命于王而非受命于公;巫觋,大王生来就是我楚国巫觋之长,全国巫觋皆听命于王……”

        彭宗一口气说出自己对新政的理解,听得陈兼、陈壁、陈不可几个张口结舌,可又无言以对。

        “此非变法何是变法?”彭宗反问诸人。“秦国变法,乃请他国士人,编撰律法而行之,以使各县之权皆收于王。大王之变法,看似凌乱,不显山水,实则处处布局,然收县邑诸公之权,与秦国变法无异。唯此权非全收于大王之手,一些又分与县邑国人之手……”

        陈兼懂了,陈壁和陈不可也懂了。失权的焦躁让陈兼站了起来,度步之后他问向三人“……若之何?”

        陈壁急道“我等当告之于左尹国人使钱买简之事,以废朝国人之政。”

        “不可、万不可!”彭宗断然否定。“朝国人之政乃反间之政,若县公告奸,必使县邑众人与县公离心。且若大王不废此政,再选何如?”

        “子图缪矣!”陈壁自有陈壁的打算,“何必由县公亲告,我另寻人告之,后再使人杀之,便说是被告之人所杀,绝无后患,如此,朝国人之政当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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