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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四十四章 (3 / 4)
三者可以是不同的合作伙伴,互相拆分开签订合同。
比如说,与王乐乐签订唱跳合同的经纪公司,只能负责运营王乐乐唱跳这一类的工作。
再比如说,与王乐乐签订演员合同的经纪公司,只能负责为王乐乐接戏相关的工作,除此之外的主持、唱跳相关的工作全都无权左右。
这种模式,在娱乐圈很常见。
许多艺人自己开工作室,看似是老板,其实也就是负责自身的一部分业务而已,其它部分的业务还是得签订经纪公司。
不是她们想要在自身当老板的情况下还给别人打工,而是不签经纪公司她们的工作室玩不转。
因为如果她们仅仅只是开独立工作室,那么所有的活都需要工作室的员工去洽谈。
若是人脉很足、面子也够,那么还好,能够有着接不完的活。
若不是如此,生存问题就会困难许多。并且如果由于接不到活在大众视野中消失的太久,那么就会越发的走下坡路,越发的糊。
反之,如果签有经纪公司,那么经纪公司总归是会接活过来。只要有活,便能维持人气和知名度,从而反哺给工作室。
说起来,也正是这一类的原因,使得出现了这种分开签订不同业务的合约,使得有的艺人可以与好几家经纪公司签订相应业务的经纪合约。
当然,这种合约不是艺人想要签就能签的,通常是圈内混出名的艺人,才能拥有这样的选择。
江南摇了摇头,调侃道:“只要你们想,也能在台里领年终奖。”
江南与黄涛、王乐乐不同,他并没有上过大学,而是很早就来到湘南台,从最底层一步步爬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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