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宪法的构思 (2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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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宪法的构思 (2 / 4)
        刘曜也明白这个道理。

        因此,他打算趁这个机会,对皇权加以限制,乃是最合适不过。

        如果是他当上皇帝,那就很好办,找刘宠、刘虞商量一下即可。

        假如刘虞或刘宠像刘秀一样“开挂”当上皇帝,那刘虞将奋死一搏,威胁新皇帝商议一份盟约。

        三年之约的结果便是天意,新的天命之主即是上天所选!

        趁此机会,新的天命之主,与原来两位天命之主的候选人,共同确立一份盟约。

        这份盟约,全天下人必须遵守,包括新皇和他的子孙后代在内,也同样要遵守!

        以后所有的制度法律,都必须遵循这份盟约!

        违背盟约就等于违背天意!

        假如新皇帝和他的嫡系子孙继承帝位者违背了盟约,则意味着他们这一脉违背天意,如此一来,他们也就失去了天命的资格。

        到时候,其他的汉室宗亲、旁支,比如曾经的两个天命候选人一脉的嫡系后人,甚至是平民百姓,都可以举兵推翻旧朝廷,重建新朝廷,换新的天命之主继承帝位。

        新的天命之主必须维持“汉”的国号不能变!

        因为天命在汉,违反这个规定,就等于违反天意,没资格也不可能是天命之主,其他人可以推翻他!

        到时候盟约会由刘曜一方起草,楚、陈、鲁三个诸侯国除国君之外,再各派十名代表,共计三十三人,共议盟约之内容。

        若大多数人同意,那么这份盟约将会成为新的汉帝国与另外两个藩国的宪法,未来新的藩国也要遵守这个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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