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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奖与罚 (3 / 4)
一般人肯定会选择用钱摆平,但桥玄是世上罕见的“二般人”,他竟然拒绝了劫匪的要求!
虽然劫匪最终被抓住砍头,可他的十岁幼子也死在了劫匪手中。
桥玄这么做的理由很简单,那就是:“奸人无状,玄岂以一子之命而纵国贼乎!”
他后来要求朝廷下令,凡是有劫持人质的,一律格杀,不得拿财宝赎回人质,让罪犯有利可图。
朝廷颁布此令后,京城之中劫匪掳人要赎金的事情,便没有再发生。
此外,历史上的桥玄看人非常准,他认为东汉末年天下将会大乱,而可以安天下会是曹操。
当时曹操既年轻,且也没有名气。后来曹操果然发迹,常感叹桥玄是他的知己。
这便是典故“知己相交”的来源!
“如此,那渎职的地方官员,便交由御史台全权处置!”
刘曜给地方官员不作为的事情上画了一个句号。
“丞相,你说说看,假若一个乡长在施行合作社制度之时,开动头脑,结合实际,在政令框架之下对具体之推行办法进行改良,乃至调整,从而顺利完成乡里合作社之建设。此乡长,是否值得其他地方官学习?”
杨赐昨晚就收到了陈耽派人送去的消息,知道今天肯定会被刘曜点名。
本以为会受到批评,毕竟有归属于政务系统的地方行政官员渎职,算起来是政事堂用人不察。
可刘曜压根就没有打算询问他的意见,直接让御史台按律法去处置渎职的地方官员,虽然这让政事堂很没有面子,但刘曜不追究政事堂之责任,反而又算很给面子!
面对刘曜的询问,杨赐表示政事堂将会颁布一道的公文,下发给各郡县下面的乡长,要求各乡参照陈家乡的推广流程,再结合本乡的实际情况来推广合作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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