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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9 / 13)
海涛的儿子跟他大姐生活,学费有他二姐解决。想想服刑的路还很长,他总是露出一种凄绝的眼神。
上午收到了爸爸寄来的邮包:一本《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的书;五张妈妈和王龙、安琪的照片;一副护膝;两双棉拖鞋,一双是买的,一双是妈妈做的;花生米五斤(生熟各一半)。
以上物品,花生米被扣留了,愿因是监狱去年规定包裹里不准寄食品。
当陈教导员告诉我花生米被扣留时,我就对他说:“陈教,过年了,能不能破一次例。”他以规章制度为由拒绝了我的请求,或许我应该给予理解。执法人员嘛,当然应该照章办事,而不能擅自决定。如果一个个都不遵照法规法纪办事,那天下岂不大乱?希望我遇到了一位严格执法的**员,这样的话,我就不会积劳成疾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法律知识学习,我肯定:长期让服刑人员没白没夜地加班劳动,就是违法行为。它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并不仅仅是侵犯了人权,危及这个弱势群体的生命健康,它关系到了一个个家庭,关系到了社会。我相信法律的尊严是任何一个组织或个人都不能侵犯的。谁触犯了它,它就要将谁绳之以法,只是早晚而已。
我把爸爸寄来的照片看了好多遍,真的,我很想念我的亲人。妈妈憔悴了许多,王龙长大了,安琪也长高、长胖了,只是小脸蛋冻伤了。
已经大年二十九了,陆军他们监区晚上还在加班。
听说今年他们监区的每月劳动任务由七万上升至十五万。虽然监狱采取了一些措施,计划接大批量的一种服装订单,让大家长期做一种活,熟练掌握工序,提高劳动效益,缩短劳动时间。但我估计,今年加班的日子将不堪设想,而不会像监狱想的那样:钱赚多了,加班时间减少了。
主啊耶稣基督,一切交托你,我深信你并不是为了让我只做一个囚徒,而是你莫大的恩赐,为要荣耀神。阿门!
约翰福音十五章:7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
二月八日星期二晴
昨天监狱给服刑人员每人发了三斤苹果,一斤原味瓜子和半斤徐州特产—小孩酥花生糖。今天监狱又每人发了一斤熟花生米,二两香肠,半斤虾皮,两个变蛋。
中午和晚上的菜分别是红烧鱼(白鲢)和烧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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