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逃脱的战争犯 (1 / 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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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逃脱的战争犯 (1 / 2)
        由美说到这个人时显得十分的认真

        “你们可能感受不到即便是在现在的日本,或者说最最右派极端的议员也不敢说这些大本营参谋们的好话。瑁武你所说的《有类战犯叫参谋》应该说的就是这个,参谋在日本也是个敏感的字眼。二战结束60周年纪念上,当时的《读卖新闻》发了一个专稿。追查二战责任这里面无论是天皇、军部、政府、字里行间都能提到“大本营的参谋”这个词。再就是国内的学校在举行**时,对阵双方,学校和校方,互相攻击的也是这类人。

        他们才是日本的罪人,也是世界的罪人,可他们中有很多人没有被审判。”

        “他们为何没有被审判?”席恒也在一旁问

        “因为没有明确的罪责,你们不要以为打仗侵略就是罪责,这是很好被律师辩护的,最简单的一个例子就是,国家让我做的,我有什么错?”

        “他们在中国犯下的罪责还不够深吗?”席恒语气凌厉,这还是他第一次如此较真。

        “1899年,在荷兰一个叫海牙的地方签订了当时世界第一份明确战争罪责的条例,即《海牙公约》虽然现在这个公约已经被很多其他国际条约取缔,可关于战犯的基本构想还是沿袭了下来。那时战犯的基本定义是在战争中所犯下罪恶,但经历了一次世界大战后的世界,人们渐渐发现公约之规定了“在战争中所犯下的罪责”,却没有对“发动战争的人”进行注解,这造就了法律的空白,进而一战的发动者德国威廉二世就是这样逃过一劫”

        我的手逐渐攥紧,由美这句话的意思实在太明显了,意思二战日本顶层军人逃脱法律制裁的原因?

        “二战结束后在中国犯下残杀俘虏,平民的基本都被列入为乙级战犯。但是对于那些高级将领,欧美战胜国知道海牙公约套不住这些“大鱼”于是,有的干脆不受降,在战斗中打死你那是理所当然,这一点在当时的欧洲十分显着,为何说中国对待俘虏好的原因就在这。我之前提过莱茵大营中德军几百万俘虏最后饿死病死达四五十万人的例子吧,就是因为这个,美国不接受投降,进而德国投降战俘得不到战俘应有的待遇。(海牙公约规定,放下枪的战俘应按接收国士兵待遇,想想美国的士兵待遇,这就是为何德国人都往英战区跑的原因,因为苏联的待遇不好呗)。

        那时为了抓住二战时期德国与日本的高级战俘,在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第六条第一款和远东军事法庭第五条第一款中,特别规定“对和平的”犯罪,审判的就是这些发动战争的人。

        因为这一条被套进来的人就是甲级战犯!

        忘说了远东军事法庭也叫东京军事法庭。

        这里我要多提一个人,我们国家的人都应该记住这个恶人,那就是甲级战犯松井石根,作为在中国犯下杀害平民和俘虏的将领按理说应该算入乙级战犯中。当时考虑到中国人的心里实在受不了,这家伙犯下的恶形简直罪恶滔天罄竹难书,东京军事法庭最终将他算入甲级战犯。

        因为松井石根必须用死来慰藉南京枉死的三十万同胞!

        在二战时期叫嚷攻打南京和纵容士兵滥杀无辜的就是他。”

        手中的茶水已经微凉,由美面不改色的轻轻抿上一口。

        “历史是面镜子,知道他你才能忘记现在骄傲,记得弱小时受过的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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