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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伙伴
  再难难不过人事,再险险不过人心。李道元在日记的扉页如是写道。我提笔在下面续了一句:暴力也许能够解决眼下的问题,但归根结底不能解决任何根本问题。戒之慎之!此志,沈直,年月。

  沈云光看我拿着个本子写写画画前思后想,弱弱的说了一句沈哥正经事要干,咱们还没吃饭呢。的确。于是我俩走出门外,找了家银行取了一万块钱,然后进了一个清真饺子馆跟沈云光点了两斤饺子。吃着饭跟沈云光说得跟你说句实话,现在掺和这件事情有危险,李道元已经陷进去了,要退出现在说话,否则以后想退出也不行了。我知道你讲义气,但这是性命关天的事情。沈云光想了想说干这事儿能有什么好处吗?我说眼下我手里存了四万块钱,我取出两万来分别给咱们父母寄去。剩下的两万一人一半,不管碰上好事坏事,咱哥儿俩一块儿担着。得了利,一人一半儿,挨刀挨枪,也是咱俩。沈云光说得了沈哥话说到这个份儿上这事儿干了。咱们是不是马上去找孙和平?我说孙和平这人深浅不知,先不要去碰他,我得看看李道元的日记都写了什么再做决定。沈云光着急地说可是嫂子还在他们手上。我说第一陈荞跟我没有结婚所以不是你嫂子,第二咱们拿着这本东西,陈荞就暂时没有危险。说完这个话之后我自己都有点儿惊讶,因为连我自己都觉得以我原本的性格不可能做出这样斩钉截铁的判断,从小到大也从没有任何事情能与这件事的重要性紧迫性相比。但我丝毫没有紧张冲动的感觉,冷静的程度自己都觉得惊讶,也许压力真能激发出人的潜力?这种问题是陈荞感兴趣的我却并不感冒,所以暂且把它放在一边。

  借着我翻看李道元的日记,就是因为这本东西,所以陈荞被人抓走,我要看看里面到底写了什么东西。鉴于事情的起因是最近的事儿,我直接从最后一页翻起。

  佀庄。

  文物!

  据我所知李道元不是那种大惊小怪的人,能够让他加上一个惊叹号的必定是要紧的线索。佀庄这个地方我从未听过,不过现在有一个现成的本地人可以问。

  沈云光你家是鲁西北的,你知道佀庄这个地方么?知道,离我家不远,很穷的一个地方。给我说说。小时候还好,赶二五集常去那边,人多热闹得很,花个毛儿八分的花生大枣吃个溜肚儿圆。后来不行了,原来的老国棉厂倒闭后当地就一直没个像样的企业,年轻力壮的都出去打工了,买东西也都去城里买了。集上卖的东西都不上档次,小年轻的也不去凑热闹了。去年我路过一次,破落得很,房子跟二十年前一个样儿。托政府的福,路修得可宽。修车配件铺子就三四家。这一切……同我的预期相差太远,难道纯粹只是为了掩人耳目?事到临头,我深感势单力薄。

  一个一米八左右肌肉壮硕白衬衣男子走进小饭店,瞥视一眼我跟沈云光,走到了角落里背对着我们坐下,要了一瓶啤酒、一斤饺子。自始至终,这人眼神和神态都很冷漠。沈云光低声说,就是这人刚才跟着咱们来着,现在进来了,要不要去教训他一下?我说不要使用暴力,除非万不得已。我说话的声音并不大,但衬衣壮汉却好像长了顺风耳,我能听见一声很轻的嗤笑声从他嘴里发出来,可能是我的天真让他感到好笑?

  店里的日光灯发出嗡嗡作响的噪音,小饭馆里只有我们两桌客人,老板娘坐在高高的柜台后面打着呵欠,悬挂在半空的电视机里正上演着无聊的电视剧。门外车来人往,喧嚣嘈杂,炫目的霓虹变幻着广告的花样,一切似乎都在表明这是一个人畜无害的夜晚,谁能想到罪恶正在其中发酵裂变,一个无辜的女孩因为莫名其妙的事件而被人绑架。作为第一主角的我,本应有无敌的王霸之气、特种兵的肌肉、专家级的头脑、史诗级的运气、死忠的小弟、目不暇接的桃花运道……总而言之,不应该在故事刚刚开始的时候就被几个杂鱼烂虾缠住手脚,一筹莫展。最终总结一句,要么我不是真正的主角,就像《笑傲江湖》中令狐冲出场前的林平之,要么就是“命运之轮开始转动”的伟大时刻还没有到来。一切的传奇可以有一个平淡无奇的开头,却决不允许没有跌宕起伏的经过和出人意表的结尾。但是眼看已经过去了六章两万多字,在别人的故事中邪恶美丽的女反派早已出现并且色诱过了男主角,正派的圣女也已经半推半就坐上了主角的龙床,初出江湖的侠少已经练成了绝世神功的第一层,充当龙套被打抱不平的小混混早就断手断脚进了医院,穿越的宅男已经吹出了第一件玻璃器炼出了第一炉钢铁……而我的前六章里除了一个死掉的朋友一个被抓走的女人就只剩下一个又老又胖的反派——本来这个反派是一个契机,如果他是一个来色诱主角的邪气美女加上一场激情戏说不定会吸引更多的读者,可惜木已成舟落笔无悔,只好让这个老胖子继续呆在那里把众多猎奇读者的熊熊色心泼上透心凉的汽水。想到这里我心里又开始涌现出焦虑感,我涣散的目光看着沈云光一口气把几十个饺子扫进肚子。沈云光吧唧着嘴吃得满脸油光,他身穿一身不知哪里捡来的脏兮兮的假名牌运动服,脚蹬9块钱一双的黑布鞋,头发上还挂着锯末子,浑身散发着一股树汁的清新味儿,知识的匮乏让他时而流露出天真而凶狠的神情,在城市里随处可见的那些外地青年保安、服务员、建筑工人等等的身上随处可见这样的表情,而在那些年龄较大的打工者的脸上更多的是茫然、漠然和愁苦的样貌。这个健壮的打工青年形象上跟我最喜欢的《三个火枪手》中达达尼昂的忠仆布朗舍先生有不少的差距,在圆滑明智的程度上跟堂吉诃德的随从桑丘潘沙也搭不上边儿。虽然我也没有达达尼昂的武艺和堂吉诃德的勇气,但一想到我只能跟这样一位伙伴共同走向未知的旅途,可能连共同语言都很匮乏,我不禁觉得心里的焦虑不但放大了倍数而且加上了平方三次方。我漫无目的地翻动着日记本子,对于引起这一切麻烦的李道元充满了十二分的愤怒。

  借我看看?衬衫壮汉吃完了他的那份饺子,站在了我的面前,一只带着厚厚的茧子的大手伸到我的面前,这样一只手若非长期劳作便是使枪弄棍的后遗症,从他的肤色举止来看明显是属于后者。我的脸上一定露出了吃惊的蠢象,这从衬衫壮汉愈发不屑的表情上能够很好地反映出来。即便以我不多的人生经历也能看出来这是一位长期吃公家饭的国家暴力机构工作人员。你是孙和平。我福至心灵地脱口而出。虽然突然猜准一个人的身份在很多故事中往往意味着暴力场面的开始或者成为长篇对话的由头,“大笑”“愕然”等大路货的表情词外加弱智体的“你怎么猜到的”抑或便秘体“他or她神秘一笑,仿佛清风拂过水面”,但对于本书的事件进展却没什么特别的意义,正如我现在的处境。衬衫壮汉有点惊讶,不过也就是一刹那。我是孙和平,这是我的证件。手消失了一下,再次出现的时候,一张警官证出现在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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