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仇恨的种子 (2 / 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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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仇恨的种子 (2 / 2)
        在那个窑洞里,我生活了整整半年时间,经受了许多类似‘沸水捞铁珠’的训练。在这期间老肖还会时不时送新的孩过来,直到最后他们也会融入其中跟我们一起为了美味的饭菜而接受训练。

        半个月不到我就已经能成功把珠捞出来,当所有人都能做到以后,温明更换了规则。他只会在大锅里放置少于人头数量的珠,谁先把珠捞出来,谁就能凭着珠去领饭吃。有了竞争,下手就要果断,无形之中又把所有人的速度提升了一个境界。

        半年以后,大约十几个孩被温明带出了窑洞,重新回归城市。直到那时,我才彻底明白过来,原来温明如此下功夫,其实就是想把我们培养成职业偷,替他赚钱!

        换了环境,规则仍然没变,谁偷来的钱多谁吃的就越好。因为长时间的心里暗示,有许多机会孩们完全可以逃走,可是却没有人离开。因为我们不知道,如果离开了温明,又能去往什么地方。

        直到有一天,一个孩偷了一个混混的东西,结果被人发现追到了我们居住的地方。发现温明是躲在后背的指使者,几个混混就把他打了一顿,没想到一钢管砸在太阳穴上直接把他砸死了。

        后来警方介入,把孩们带走送去孤儿院,只有我躲了起来。因为我最初就是从福利院逃出来的,我不想再回到那个地方,我想给父母报仇!

        我不想做违法的事情,无奈手里只有这一样不算技术的‘技术’,只能继续干着偷鸡摸狗的事情。后来认识了同城一群乞丐,他们想去偷但是没技术,只能在各路场所乞讨为生日过的也是饥一顿饱一顿。

        队伍里我年纪最,但就因为这半年练就的娴熟手法,他们把我当做老大,跟随我一起混迹在大街巷。我白天出去偷东西,晚上就开始训练他们,用同样的方法同样的规则。谁练习的最好,吃的也就最好。很快我就拥有了一个型的盗窃团队,专门游荡在火车站、汽车站、公园广场等人群密集的地方实施盗窃。

        偷来的现金可以直接用,手机首饰则低价转卖给二手市场的黑商。虽然价格要远远低于市价,但总比扔掉要好。况且我们走的是数量,黑商低价收走以后留下主板更换新的手机外壳,然后再当做翻新机进行出售。我们能赚钱,他也能赚钱,有时候手机牌好一点价格也会更高。

        人多力量大,这话一点没错,我们的生活越过越好。可还有一句老话,叫做‘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有次我们一个兄弟在美食城行窃,刚刚出手就被人抓了个正着。那兄弟还算聪明,挨打以后直接躺在地上装死,后来趁人不注意跳起来就跑了。

        回来以后我带着他去诊所处理伤口,偶然间看到了医生使用的镊,即轻便又好用,而且不易被人察觉。于是我便萌生了用镊代替手指来偷盗的想法,直接在诊所里顺了几个大号镊,回去试了一下果然非常好用。当然我不是开创这种偷盗方法的鼻祖,只是碰巧发现了这种微型工具。

        就这样度过了整整两年时间,我们生活在城市最阴暗的角落里,过着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生活。盗窃其实是个高危职业,脑力和身体素质都要过关。我身边的兄弟有时候被警察追,有时候被路人追。只要被人发现,几乎都得鼻青脸肿着回来,甚至还有一个在逃跑的时候出了车祸,不到二十岁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虽然过的日时好时坏,但我心中复仇的火焰从来就没有熄灭过。别人混迹在街头眼睛只盯着行人的口袋和背包,而我会记住所有能看到的东西,在息壤的人群中寻找着那些骗。

        十四岁那年,我和兄弟几个照常开始一天的生活,回家的时候却被人跟踪。那是个穿大衣的男人,因为我们其中一个兄弟在火车站偷了他的金属手提箱。到家以后还没等打开就被他找上门来,身边还带着四五个混,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就打开了家里的门锁,接着镇定自若的走进房间。

        开始我们都很紧张,可是等我看到那男人面庞的时候紧张就变成了惊讶,因为那是个熟人:老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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