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密语 (7 / 1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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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密语 (7 / 10)
        “我承认,我很懂你,嘿嘿。”

        “最懂你的人是我,你怎么舍得我难过……”提拉米苏s突然改变了黄品源的歌,哼了一句。

        凌语雪小时候一直梦想着走南闯北,但一直留守广州。提拉米苏s全世界跑,每次回来都给她带异域风情的特产,偶尔也在世界各地寄出明信片,看着世界各地不同的文字和邮戳,凌语雪总是幻想着另外一种自由的生活方式。作家五彩斑斓的生活让人艳羡不已,但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挑战自由的文字职业。在大多数人看来,作家一般也是坐家,经常要窝在某个地方写文章;而且多半是蝙蝠侠,半夜清晨比较安静,也容易有灵感,所以大多睡眠混乱;为了提神醒脑,经常与香烟作伴;作家的属性是生于忧患,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但凌语雪眼中的提拉米苏s是作家不是坐家,经常到处行走;是太阳花不是蝙蝠侠,像个小老太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爱抽烟不酗酒,几乎无不良嗜好;简直是当代文学界的一股清流。

        也许是性格使然,一个内敛且循规蹈矩,一个外向且行动力十足,但三观接近,所以这段性格互补的友谊维系30年。这一次两个人的旅行,她们研究了很多年,犹豫了数年,这个三年之约让出行变成义不容辞。

        “米苏,你是提笔杆子看天吃饭的,这10天,我代表上帝赐你一个故事,你可以把它写下来,好剧本就是生产力,说不准真的可以拿个鲁迅文学奖、捧个茅盾文学奖、万一撞上百年不遇的好运气,收获个诺贝尔文学奖什么的,哈哈哈“

        “来,说人话,听上去,你是要送我一份大礼啊?“提拉米苏s笑着问。

        “我真心有一个并非珍藏多年却是压箱底封存的优质剧本,具有启示意义。一般人,我才懒得穿越100天,每穿越一次讲一天故事。”

        “我不是一般人,二般的。哈哈,可惜很多文学作品都是要等作者仙逝后才闻名天下。先不说卖钱卖座之类的。话说,千金难买心头肉,千金难买我喜欢,你打算给我推荐什么剧本呀?”

        “你先做道选择题,想写什么类型,不想写什么类型。”

        “爱情故事我很不屑的,我怕文采太好,情不自禁写得太腻太甜蜜,引发三高;历史故事我不写,正史不敌野史,容易自掘槽点和坟墓……”提拉米苏s对品质的要求,不局限于生活和爱情,对于工作亦是。

        “知道你刁钻蛮缠,放100个心吧,这是我亲身经历的,十几年的职场经验中最惊心动魄的一件事,肯定可以帮助你成为粉丝收割机。”

        “粉丝收割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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