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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自有天意
既然毕业分配没什么好担心的,龙剑就收拾心情有条不紊地准备他的研究生考试,基于他读的是外语专业,他申请外语免试好集中精神对付法律的专业课程,就算这样,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读完人家四年大学本科的课程有点不切实际,龙剑的想法是弯道超车,借鉴一下专业人士的武功秘笈,在最短时间内把相关科目的考试重点和难点搞定,于是他找了法律系的一个小师妹小雪。小雪清清秀秀,斯斯文文的,在法律系绯闻挺多,其实龙剑和她不熟,只在校友会上见过,也没有太多交流,换了别人可能会思前想后顾虑挺多的,龙剑才没有那么多讲究,他天生就是个皮厚的,除了泡妞有点缩手缩脚以外,其他问题都喜欢单刀直入。
比如这次,他就直接到法律系堵住小雪问她要笔记,小雪见到他的时候小小地吃了一惊,以为又来了个二愣子向她献殷勤,得知他是要考国际法的研究生来借笔记的,二话不说就把她的笔记和讲义借给了师兄,临别还送了一个———咳,不是飞吻也不是秋波,而是象征胜利的剪刀手,外加一句:“师兄,加油!”
说实在的,龙剑这么一个浪漫主义的文艺青年天生对条条框框的法律无感,在他看来,法的精神就是每个人自己最大的自由和利益不得已交换一定限度的自由和利益从而形成的社会契约。对基于城邦制和平等主体的西方社会而言,契约是公民一起制定,共同遵守的,所以美其名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基于君主制和等级制度的东方社会而言,契约是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地位的工具,是上级制定,下级遵守的,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可见无论西方东方,所谓法律,就是各种各样的限制,哪怕有利益再大,都是缚手缚脚,超级不爽的,可以想象他读法律好比让关西大汉缠小脚,那个酸爽怎一个“靠”字了得!
但他偏偏就去读法律了,正如他不喜欢鹦鹉学舌的外语,最终却读了外语系一样,这就是他的命!他的血液里流动着不甘平淡的因子,有如锥在囊中,总渴望有锋芒毕露的一天。考国际法研究生纯粹是玩极限挑战,就是找一件最不感兴趣又最有难度的事挑战一下自己对潜力的认知。如果这样的事他都比别人来得牛逼,那天下还有什么他玩不转的事?这就是大时代的热血青年,不必顾忌那么多“必须”,一切但凭心愿,勇气与出格,可以期望掌声与欢呼。向上的通道,对人打开,只要勇于尝试,底层也可以逆袭,野百合也有春天。理想和才华,对年轻人而言,是通往天国的敲门砖。
他不知道的是,这法律读下来,竟是宿命给他安排的伏线,他这一生从此和法律纠缠不清,原先以为法律是个玩意儿,最后法律竟成了职业,好比炒股炒成了股东,媾女媾成了老婆,当中的曲折离奇,除了天意,实在很难用常理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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