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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诸列位拳拳报国之心 (1 / 4)
来人中拄着木杖的褐衣老头是正主,桑结村刘氏族老,兼三乡老之一,旁边是身穿苍青色直衣的啬夫,与几个陪着的邻舍乡人。
汉承秦商鞅的县乡亭制,是乡里制度,郡县以下行的是什伍法。
五家设一伍长,十家设一什长。百家为一里,设里魁。十里为一亭,设亭长,刘邦就是秦亭长,灭秦定鼎之后,又在亭上多设了三个乡老。
十亭为一乡,乡选三老掌教化,另设协助收税的“乡佐”,缉盗断讼的“游徼”等职。
五千人以上大乡,由郡派“有秩”,小乡由县里派“啬夫”,职责皆是断讼,收缴赋税,安排徭役。
这是秦商鞅的军功爵制度,耕战体系。
秦汉之兵强,就在于这一春耕秋战的基层组织法,全民皆兵。庶人一过二十三岁自动成为预备役,平时为民,每年服役一两个月兼训练,多为秋收后的农闲阶段。
一旦有警,战时伍长,什长等各级编制与军官都是现成的,就是同乡左邻右舍,一征召直接就能上阵。
且庶人一生中,至少要戍边一到两年。秦时蒙恬守五岭的北方军团,兵额为五十万。汉仅北,西两个方向,边军兵额少则三十万,武帝时最高达九十万,边屯田边戍边。
汉军就是通过地方什伍法,择天下郡县与诸侯国能使蹶张者为“材官”,为山地弓弩兵。选材力武猛者为“骑士”,“轻车”,为平原地形的步车骑兵。选善舟水战者为“水泉”,用以楼船,水兵。
秋选课试,各郡县乡二十三岁起征,庶民一旦被征则为正卒,每年郡内服役一到两个月,是谓“更卒”。拒绝服兵役缴罚款两千钱,至五十六岁免征,退回庶人。
其中一部分,会被选入中都任一年卫士,或至汉南北等各方向的中央军,服役一年。
非但征发诸侯国与郡县兵,受汉廷之封的异族部盟,同在征发范围。
汉中央军的北军五营的射声校尉统郡县兵,长水校尉统率的就是异族乌丸,诸胡骑。汉南方军同样征发越骑,屯骑,乌蛮,用以内镇外威。
东汉之后,征兵制日益废弛,像是马援伐武溪蛮,就是从十二郡募来的雇佣兵,打完就解散。
永平年之后即便连卫戍都募兵了,陇右等地的汉军守备,就是花钱从各郡募来的有偿服役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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