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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泛文化与IP (2 / 3)
        “泛文化”对文化内容有效获益成份的提升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是推动文化产业提质增效,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良方。

        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催生出多种多样的文化内容表现手法,改变了传统的文化传播范式,尤其在互联网的支撑下创造一种新的文化业态和内容叙事模式。内容的呈现方式与产品的营销理念息息相关,“泛文化”产品力图满足新兴受众群体的文化需求,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思考新的文化内容表达体系就成为理所当然的现实举措。文化内容的多元演绎依赖文化传播媒介的转换,这种转换不仅停留于技术层面,更要着眼于文化价值观的重塑。

        “泛文化”内容的流通平台应该是集共享型生产、扁平化制作、多元化叙事及合理分流等特征于一身的综合智慧型网络体系。借助共享经济的理念培育共享的“泛文化”,实现ugc、pgc与egc三种生产模式的创意组合。以剔除价值链条上的薄弱环节和淘汰落后文化产能为导向赢得集体认同,从而降低变现成本,完成内容衍生价值的延伸。ugc主导下的多元叙事是对社群创意的整合和纠偏,在区块链去中心化的信任机制下完成对各种文化信息流的分流与疏导,构建协同发力的文化内容分享平台。

        从某一角度而言,“泛文化”既是对文化ip的深度开发,也是对文化内容产业链及价值链的延伸。

        “泛文化”商业生态系统的构建以文化内容全产业链运作为基本前提,应用合理手段增加文化附加值的创意效能,激发文化内容创新的活力,以全新的姿态和面貌接受文化市场的考验和文化竞争全球化的挑战。“泛文化”学理框架的建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文化产业研究对捕捉文化市场新动态的敏锐性,也为文化产业的实践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

        而在这个“泛文化”的圈子里,最核心的,毫无疑问就是ip。

        好ip,大ip,超级ip,都至关重要。

        那么或许有人疑惑,ip,到底值多少钱呢?

        对ip的价值衡量一直是一个充满神秘的话题,如果单纯指ip授权交易价格,那么ip的价格其实不是特别高。

        举例来说,比如周方远重生前一年,当年的头部ip剧《择天记》网传影视改编权卖了1600万,而该剧公开宣传的制作总成本大概在4亿软妹币,也就是说影视改编权得到成本占到总成本的大约4%。

        一部制作成本大概在2000-4000万的网剧能够花费在ip上的成本基本也就在100-200万之间(合总成本的5%-10%),而更多的像《楚乔传》这样的网文ip,网传在早年是以30万的价格被转让的。即便是游戏购买文学类/动漫类ip,也依旧很难一次性掏出数千万的价格。而能达到千万级的交易在整个市场中都是凤毛菱角。

        所以直接从版权交易的角度看,ip还算不上一门多大的生意。所以ip肯定不是靠直接交易来衡量价值的。那么除了直接交易外是否还有其他的ip价值计算方法,比如,分账?如果把ip的分账也算出来,那么这个产值可能就会相对高一些。那么如果算ip的分账能赚到多少呢?

        重生前,国内电影市场总票房大概不超过550亿,按照全部是ip改编剧,然后一般的分账模式下(电影投资制作方约分得30%)的模式来计算,整个ip的分账很难想象能超过10%,也就是整个ip的分账规模的天花板在55亿。这块是电影,换到电视剧呢?由于电视剧和网剧大部分是tob(平台、频道购买播放版权)的商业模式,ip一般是很难分账的。这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再有一块是游戏,整个游戏行业2016年全年的产值是1655亿,按照院线电影的思路,一个ip授权方很难想象能分得超过10%的收益,所以天花板大概在165亿左右。换而言之,整个ip产业的年产值,通过分账的获得,大概也就200亿左右,这还是理论上的极限天花板。现如今这个产值10亿有没有都要打个问号。

        剩下还有一块市场是衍生品授权与分成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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